買賣期權涉及兩種不同的交易策略。下文將對二者進行對比,有助於您開啟期權交易之旅。
買賣期權的主要差異如下:
權利與義務
期權是一種衍生性合約,它賦予買方以預定價格和日期購買賣售標的資產的權利。為了獲得這種可在未來購買/賣出的權利,以賺取期權利潤收益,買方在買入買權或賣權時需支付權利金。
如果期權買方決定行使,賣方有義務從買方購買/向買方出售標的資產,而這可能會給賣方帶來損失。不過,期權賣方會獲得買方支付的權利金。
通常期權的價格都會稱為權利金,這將是買方獲得權利而賣方必須履行其義務的價格。
盈虧
期權買賣雙方的最大盈虧詳情如下:
根據上述圖表,我們可以看到,期權買方的最大虧損是支付的權利金,而這恰恰也是賣方能夠獲得的最大獲利。因此,買入期權交易策略具有風險有限、收益無限的優勢。
盈虧計算
期權到期時,買賣雙方的期權盈虧計算方式如下:
買方:已結獲利 - 權利金
賣方:權利金 - 已結虧損
了解詳情
在期權交易中,扣除 Bybit 收取的手續費及交割費用後,得到的盈虧即為買賣雙方的實際盈虧。
註:
—單一合約的手續費和交割費用不得超過期權價格的 12.5%。
—強制平倉費率為 0.2%。
如需詳細了解每項費用的計算方式,請點選此處查看。
維持保證金佔用
買入期權:無需佔用維持保證金。期權買方需支付權利金,其擁有行使期權的權利,但不承擔義務。
賣出期權:需佔用維持保證金。賣出期權需佔用維持保證金,以確保如果買方行使,賣方能夠履行其義務。
目前,賣出期權所佔用的保證金約為標的期權資產價格的 10% 到 15%。
欲了解詳情,請參閱初始和維持保證金計算(期權)。
上述保證金佔用規則是基於常規保證金模式,與組合保證金模式下的佔用規則有所不同。組合保證金模式下的保證金計算,請參閱此處。
